蓝天、大海、帆船,西班牙南部港口加的斯。这天是1493年9月25日。港口上站满了欢送的人群。人群里有西班牙国王菲迪南德和皇后伊丽贝拉。是什么事情引来这样隆重欢送仪式。原来是哥伦布第二次远航“东印度”。前一年在西班牙的王室的支持下,哥伦布满怀着香料和黄金之梦踏上了西去的航程。经过四个星期颠簸后,他们终于发现了陆地。哥伦布认为他已经踏上了东印度群岛的土地。他们继续西行,在到达现在的多米尼加与海地后,由于旗舰搁浅,不能把其他两艘船上的船员带回西班牙,于是他们在岸边修筑寨堡,并留下40多个人开采黄金。然后返回西班牙。
  
  由于发现土地与黄金的信息极大刺激了西班牙王室的脑神经。于是西班牙王室让哥伦布进行了第二次远航。这次远航动用了17艘船和1200船员,组成一个巨大船队。而第一次远航时候只有三艘小船和88人(可见黄金和香料魅力巨大)。
  
  他们向西航行发现不少岛屿,其中一个面积不小的岛。哥伦布给它命名瓜德罗普岛(在加勒比海小安的列斯群岛,现属于法国的一个区,是有名旅游胜地)。由于连日缺乏淡水,他们上瓜德罗普岛寻找淡水。烈日炎炎,搜寻途中遇到当地印第安人,印第安人见他们饥渴难耐,就送给他们一种芬芳带刺水果。探险者第一次品尝它,就对它的甘美赞不绝口。这就是我们现在经常吃到菠萝。它很早就为印第安人驯化,并从中选出无种子的优良食用品种。瓜德罗普岛的居民以热情款待哥伦布他们,但他们却以杀戮掠夺回报对他们有恩的人。
  
  四十多年后随哥伦布一道远航的西班牙著名历史学家巴尔德斯在记述,西印度群岛的著作中,第一次通过文字和图画把菠萝介绍给欧洲人。并称它为水果之王。他也明确指出,这片新发现土地并不是印度而是一个新大陆。哥伦布熟读《马可波罗游记》,他能知道这片土地的文化、环境等和西方相传的东方有着很大区别,但他太过自信,一直认为那里是印度。
  
  菠萝在西班牙开辟的殖民地得到广泛的种植,特别是古巴更把菠萝当作神奇之果。十八世纪末到十九世纪初古巴最有名的诗人曼努埃尔,在他著名的“菠萝颂”诗中,把菠萝描绘成来自奥林匹斯山(希腊神话中以宙斯为首的众神的居住地)上的神果,是维斯太(罗马神话中的家室之神)水果袋中最上乘的仙品。
  
  古巴首都哈瓦那在十八世纪末成为著名殖民城市,各种建筑物拔地而起,吸引人眼球的是许多建筑物的门上、以及室内的屏风、家具、地板、窗幔,甚至酒杯等器皿上,大多装饰有菠萝的图案。当时一位十分有名气的雕塑家在雕塑象征哈瓦那城的塑像时,居然在取材于希腊神话中的丰饶角(在希腊神话中,丰饶角是丰足的象征,里面装的是苹果和葡萄)中装上了菠萝,而且放在显著的地位。后来菠萝还被当作古巴的国果。
  
  菠萝在美洲大陆广泛种植后,十六世纪末葡萄牙人把菠萝苗带到澳门,而后又从广东传入福建与台湾。中国种植菠萝以台湾省最多,其次为广东、广西、福建和云南。
  
  菠萝又可称为凤梨。康熙年间王士禛撰写《分甘馀话》是最早记述菠萝著作之一。他在台湾物产条目中说,台湾特产和大陆有大不同。凤梨果实上长出叶子,就象凤凰的尾巴,它的颜色淡黄,味道有些象梨。所以称它为凤梨。
  
  菠萝一年可结三次果,以春夏果(5月至8月)最为香甜(生食最佳);而冬果(11月-翌年2月)味道比较酸不适生食,一般用它加工成罐头。
  
  菠萝是岭南四大名果之一,它闻起来一股浓郁特殊香味,它的表皮极不平整,有布满“钉眼”,钉眼中还有毛刺。因此吃的时候需要削掉果皮方能食用。它的果肉深黄色,汁多,味甜酸,吃起来爽口芳香。
  
  菠萝吃完口腔和嘴唇会有一种麻木刺痛的感觉,这是因为为未成熟的果子含菠萝蛋酶比较多,而由于多部分地方人吃到菠萝是未成熟时采摘的(为了便于运输),所以需要把菠萝在淡盐水泡一阵,这样子就没有涩味了,口感还会更好些。而在南方菠萝产地人们吃完全成熟的菠萝就不用泡盐水,成熟菠萝已经没有什么涩味了。
  
  大家要注意一点是,菠萝味道好,但是过量的食用对人体是有害的会引起胃肠病。所以一次不食用大多菠萝,特别是空腹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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