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一:“吾思故吾在”别解
从1987年起,每个新年开始我都写一封贺信给外地的亲友,报告过去这一年自己是怎么过的,新一年如何打算。头一封信中我写道:“有人问我:你一不锻炼身体,二不注意饮食,为什么身体那么好?我的回答:一是靠偶然性:细菌或疑难病没有来找我;二是靠马克思主义,使我在任何时候对社会的进步充满胜利的信念,情绪好。”
可是从去年——严格说来,弄不清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癌细胞找上了我,因为动手术时,它已经数量不少,大概已有几十亿个(从书上得到的知识)。而今年8月前的某一个时候,肝病毒光临敝体。因此,素来非常健康的我,从去年11月起,一年的时间里,我住了将近半年的医院。第一次住在北京医院。病虽重,但吴蔚然前院长对我非常宽容,允许我住院期间可以工作。因此,我写得不算太少。最近出版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论》就是那次住院时开始写的。
第二次住院患的是肝炎。302医院最擅长的是对肝病的治疗。医院对病人的休息抓得特别紧。因为肝病的痊愈,三分靠治,七分靠养,所以必须卧床,要求把活动量减低到最少的程度,而且脑子也要休息。但是我多年来养成了一个习惯:“无时不思,无日不写”,脑子怎么也停不下来,我作不了自己的主。这个医院对肝炎的治疗,主要靠在静脉中输入它的一个拳头产品“69·12”——1969年12月研制成的一种药物。进院四十天中倒有三十多天都要输液四小时左右。虽然不能坐起来,但我的脑子还在动,还可以打腹稿。
在这种生活中我悟出一个道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存在方式。前些日子认识了一个比我年纪还大的学者,他说自己曾经患过一场病(很巧,也是肝病),肝区痛得很厉害。后来他悟出一个道理:自己不是还有强烈的生存欲望吗?而正是痛向他证明,他还活着。因此,痛使它得到一种安慰。而我则是用自己还在思考来证明我存在。这样“吾思故吾在”成了适合于我的一句话了。
当然这是“别解”,笛卡儿这句话的本来含义并非如此。它的本意,一切哲学教科书、工具书都讲得很清楚。再说一遍,我无意为它辩护,也不想去曲解它,我只是借用这句名言,讲我自己的感受。
之二:何必藏拙
因为自己缺少文学修养,就羡慕文笔好的人。这也许要怪自己小时候没有在这方面下功夫。建国初期有一个朋友发表感想说:一个人中学时代如果没有把文笔练出来,他一生就很难写出有文采的文章。我一直相信这个说法。因为我从中学时候起,兴趣转到数学上面,因而写文章如演算,逻辑性尚可,而文采就说不上了。但是后来一想,中学以后,自己没有好好地增进自己的文学和与文学有关的各种历史知识,也是造成我现在这种状况的原因之一。
因为自知有这方面的弱点,在写我认为需要文笔好一点的文章时,我就会迟疑:写还是不写。写了,又会犹豫是拿出去还是不拿出去。后来一想,不把自己想写的东西写出来,自己的思想和观点如何与别人交流?自己的感情如何表达?自己的主张如何陈叙?更多的事实又如何传播?再一想,人贵真实,自己的水平如此,自己的表达能力如此,实无藏拙之必要。而且自己的岁数已经有了一大把,把文笔练好已经来不及了,但多写,总可以有点进步。如果一直把拙藏下去,这拙不会因此减少,可能还会越来越多。
我想请人为我刻一方闲章,内容就是这四个字。当自己有藏拙心理,而不敢把可以拿出去的东西拿出去时,在稿子上打上这方印章,帮我下决心。
之三:爱吾斋
我的书斋就是我在其中工作的车间。
中国的学者,把图书馆作为自己工作车间的,我想不会多。市内交通不便和图书馆借书手续不方便是主要的原因。我曾多次下决心跑北京图书馆,还专门去了一趟办借书证,但至今没有去利用它(不过我并没有死心)。我写的那些东西,十之七八是在我的书斋里生产的。
“文革”前,我的书斋颇有规模。那时它在沙滩中宣部和《红旗》杂志共有的大院内的一个小的“独门独院”里。“文革”中姚文元进驻《红旗》,为了纯洁他的环境便把中宣部处以上干部和家人撵出大院。我被撵到了我现在住的地方。当时我家的居住面积比现在要小得多。空间一压缩,大量的图书资料不得不被当作废品处理掉,藏书损坏十之七八。“文革”后空间就地扩充了些,书籍资料又逐渐增加起来。在那里有我需要的许多生产工具,又储藏有我需要的原材料与尚待加工的半成品,在那里我可以有效地工作。
知识分子爱自己的工作,也就爱自己的工作环境。不过平时在那里生活和工作,习以为常,没有多想我的书斋之可爱。近一年来有六个月住在医院,就越来越感到它之可爱。尽管这个书斋现在仍在一个杂院内,我还是感到它的可爱。我急切地想恢复健康,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想尽快回到自己的书斋。
中国文人喜欢给自己读书、写作、生活的地方起一些雅名。我学风雅,也想给我的书斋起个“爱吾斋”的名称。虽然我也主张人应自爱,但这爱吾斋三字,并不意味是“爱吾”之斋,而是爱“吾之书斋”也。我希望有人为我刻一方印章,当起这个“爱吾斋主”。
之四:多愁善感
病中本来可愁之甚多,因此我也决不会希望“多愁”,而写了一篇《病中纪趣》,《扬子晚报》把它登出来了。文章中我讲自己信奉的是“喜哲学”,不想去纪“愁”、纪“善”、纪“病”、纪“烦”,只想纪些“趣”事,自己开开心,也让别人开开心。
但是我还是写这篇杂感,提倡“多愁善感”。这当然不是欣赏林黛玉的那种病态心理。她那样是当时的时代背景和个人遭遇造成的。读《红楼梦》时我是很同情她的。但是当代人、当代青年不要像林黛玉那样。要豁达潇洒。我说的这四个字,不必说是另外的意思。
我说的多愁,是出自对社会的关心。社会进步是在两种势力的斗争中实现的。但阻碍社会进步的力量在某一个时期可以在某些领域中占到上风,如果不发愁,岂不是麻木不仁,缺乏必要的社会责任心?
我说的善感,指的是要对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事物,有强烈的感情,乐于感受,而不是感情淡漠,感觉迟钝。
总之我说的多愁善感总是一种好的素质。
多愁善感也有一个能力的问题。尤其是社会科学家文学家,如果不为社会进步发愁,缺乏感受新事物的能力,是不可能有所作为的。我认为这种能力是可以提高的。
我只是对社会上一部分人提出这样的要求。但是我相信,“这一部分”是会不断扩大的。
之五:关于病中杂感
我是就病中杂感本身讲一些杂感。
所谓杂感就是没有一个主题,有什么感想就写什么感想。
杂感也就是随感,随时随地有感想。困难只是在医院中,身不由己活动范围受到限制,不能出病房,只能在病房里去产生感想。不知道为什么,我的感想还不少,有可能是在它时它地产生的感想,现在正进行反刍。
病中感情的产生固然受到了限制,但也有一个好处,那就是有时间去想。病房是个写杂感的好地方。写杂感不必去查资料,在病房中可以做。因为没有其他工作,也有心思和时间做。困难只是医生不让我写,不过,简单写几句有时也可以得到允许(写长篇大论,在北京医院里还允许,在302医院是不允许的),但充其量也只能写些杂感之类的东西。
我这个人,惯性特别大。小时候,我初学牛顿惯性定律,那时候这个定律的表达方式是“静者静、动者动”。我干事,不干则已,一干就停不下来,要干出一个规模才能停下来。病中杂感一写,也许就是几十篇。不过,如果很快出院,就写不多了。
之六:随感录和回忆录
在病房中可以作一点零零碎碎的回忆,但是不适宜写回忆录。
这几年,亲友们建议我别的工作放一放,先把我的回忆录写出来。我认为这个建议应该考虑。写回忆录是我这样的老年人应尽的一种社会责任。我一生中虽然没有担任过什么要职,但毕竟有一些自己接触到的事情是应该写一写的,不写,这些也许只有我和少数人知道的事情,以后就不会有人知道了。作为历史的见证人就应该对历史负一点责任。
但是我这个人老是“向前看”,总是在不断地去想新的事情,想起做新的工作,因此写回忆录这样的事情一直没有真正开始。我的这种思想状况应该说没有什么不好。老年人不断向前看,我认为应特别得到肯定。青年时代的老战友李昌,他比我还大一岁,对社会、对国家的事业特别热心,到处奔波。他说他正在创业。有人觉得七十八岁的人说这样的话有些奇怪,可是我却很欣赏他的这种精神。
不过写回忆录这样的事情还是要做的。问题是什么时候开始做。写回忆录不能只靠回忆。为了把历史事实讲得确实,讲得具体,不出差错,除了回忆之外还要查必要的资料。写回忆录是凭着作者作为历史见证人这种特别的身份和资格来写的。它是靠作者忠于历史事实的信誉来取得读者信任的一种可靠的文献,所以要求特别严格,它应该是一种科学研究的成果。因此它不是在病房中可以进行的工作。适合于在病房写的还只是随感录。当然回忆的片断是适合于在病房里写的。
之七:不要怕表现自己
恩格斯论个人生活有三个方面的需要:生存、享受及发展和表现。全集中有两处这样的论述。过去一直未被注意。十多年前我特别把这个论述引证出来。在我国人们长期不敢讲享受,为了纠正这种错误思想,我不得不把老祖宗请出来。其实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讲过,在繁荣年份,工人阶级还能多少购买一些奢侈品——消费奢侈品同享受是一个意思,而到危机年份,不但奢侈品买不起,就是生活必需品也买不起了。我们发展经济的目的,从社会整体说,也是一要解决所有居民的生存资料问题,二要使居民普遍增加享受资料的消费。在每个社会成员中也应该提倡在发展经济的基础上能够更好地享受,不要怕讲享受。我认为“共苦”不是我们的目的,“同甘”才是。
恩格斯讲的还有第三条:发展和表现自己。这也是人生活中的基本要求。发展什么?表现什么?无非是才能和个性。人的生活不能只是物质生活,也包括精神生活。对精神生活,恩格斯的三条并没有说尽,但是发展自己的才能(才能中当然包括知识)和个性是非常重要的。个性和才能是不能分开的,只有使优秀的个性得到自由的发展,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同时人是喜欢表现自己的。工作的业绩要得到社会的确认,研究的成果要得到同行的评价。登台演出或在荧屏上演出,都是表现个人的才能和个性。我是喜欢表现的,我反对把喜欢表现自己作为贬词。喜欢不喜欢表现也可以作为个性来看待,不应该强求。我只是想讲一句同不要怕讲享受类似的话:不要怕表现自己。至于表现得好不好,应该让社会来评论。
之八:文格与人格
文如其人,这句话中的“文”我想应该是指文章的风格而不是文章中表现出来的思想。如果是后者它“就是”作者本人的思想,用“如”这个字就不贴切了。
对于文章的“风格”,中学里听语文课老师讲过一大篇道理,听时似乎懂了,又似乎没有懂。只知道它与文章的思想内容有关又不是思想内容本身。比如左的理论家的文章一看就不会很让人喜欢,文如其人,也就会知道写文章的人也是不会让人喜欢的。
还有一个“文格”问题。龚自珍句:“文格渐卑庸福近”,意思是说,卑下的文格是与追逐庸福的人格相应的东西。在文格与人格的关系上,“文如其人”这句话倒也是贴切的。
我有一个“三格”——性格、风格、人格的说法。我观察到,社会上一部分人总是对另一部分人的本来是好的或者很好的性格、风格、人格不能容忍,用各种办法来损害它们。因此我认为凡是好的这三格,本人就应该注意保护它们,不使它们受到损害。后来我想,这么要求未免太低调了一些,还可以更积极一些,那就是可以多做一些表现自己的三格,尤其是表现自己人格的事,让更多的人知道保护这样的人格是必要的。抱这样的目的写出来的文章文格会是高的,即用高的文格来表现他的人格。
之九:我与流行文化
在病房中正看一本《我是王朔》,想用这个题目写一篇杂感。
在快进病房前不久,我才知道有个叫王朔的人,虽然他是一个畅销书的作者。其实何只是他。青年人中谁都知道的许许多多“明星”,我对他们的无知,使得他们非常奇怪。流行文化传到我这里时,许多恐怕已经不流行了。有些也许压根儿流行不到我这里。使我成了“流行圈外”的人。
不过在思想上,我并不轻视流行文化。当某些流行文化受到攻击时,我曾经为它们说过好话、写过文章。有一篇文章登在刚创刊时的《中国文化报》上,可以作证。后来,《新观察》上还有人对那篇文章有所评论。
还有一件事。去年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请我参加一位博士生的论文答辩。他的论文题目是《关于工作意义的跨文化研究》。其中讨论到文化与中国人对工作的意义的认识之间关系时,只讲了传统文化和社会舆论这两个方面。我在发言中强调,必须高度重视流行文化的作用。这是我对流行文化又一次发表比较系统的言论。
我也想克服对流行文化知识缺乏的弱点,去年找来了汪国真的诗;在广州去过一次卡拉OK厅;这次又把两本王朔的小说和这本《我是王朔》带进了病房。这样的接触,对于我了解当前中国社会的确有些好处。但是要我对这些东西写出比较有分量的评论,则非我之力量所能及也。
选自《随笔》,1993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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