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平第一次试留胡子,是在西北旅行的时候。一个多月留成,可是犯了普通的毛病——疏而不黑,于是认为失败而剃掉。我想,留不起来就不要留,一个人贵乎自量。
关于胡子的通病,记得从前曾经描写过,写的是一个大学生的日记:
“对镜看看几个月来苦心培植的胡子,寥寥可数,简直像篮球比赛的人数,每边五支;极其量不过如足球队员,两边合计连候补总数不满三十。
疏不要紧,最糟的,较长的几根都生近唇角两端,人中部分反而空着,这是不紧张而且有点腐化的形式。真佩服东洋人,胡子密集于人中。大概日本之强,就强在这一点——理由说不出,不过以为如此罢。”
胡子之疏密,如品性之贤愚一般由于天赋,而年岁大有关系。四五十岁的朋友,天天剃刮,因为其时胡子长得最浓,而他们还未甘于认老。到六七十岁,不能不认,而且以老卖老了,留须不成问题。最奇怪的,二十多岁的朋友最喜欢留胡子,惟恐其不黑不长,大概物罕为奇,要求超时代的美。正如上海女校的一位四十左右的学监,自谓惟其年老,所以要搽脂粉,画眼眉。
男子的须和女子的眉,是很相类似的。女子自己不见得喜欢弯的眉,只因男子爱看,她们就画弯了。同样,胡须虽然生在男子的唇边,而问题却在女子的眼里。女子对于胡子的意见到底如何呢?记得有一次闲谈,偶然涉及这问题,现在追述一下罢:
是三个月之前了,我们旅行过河北定县,在友人孙伏园和熊佛西两先生的寓所饭后闲谈,我对伏园先生说:
“自从你和令弟福熙先生到欧洲去,几年不见,你依然一样,胡须却改变了。”伏园的胡子从前是陕西于右任式,现在改为法兰西莫泊桑式。
“从前的好玩!现在改剪也是好玩。”孙老头子圆圆的眼睛和双颊的笑窝今昔不变。
座中郑先生——也是有胡子的——忽然问道:“令弟也和你一样留着胡子的吗?”
孙笑答:“他若留起来也许比我更浓,只是他不留罢。”
佛西先生插嘴道:“福熙现在那里是留须的时候!”
“你错了,女人喜欢有胡子的哩。”郑先生不假思索地把胡子牵到女人心理。
“何以见得?”佛西扪须而问,“尊夫人对你说过吗?”
“不用谁说,一般女子心理如此。”郑答。
我想,“一般”两字太笼统。大概郑先生不欲直认夫人之言,就之乎现在文人泛骂世风日下社会黑暗,却不便指明某人某事。
好在伏园先生援助其说:“莫泊桑小说中有一个女人说道:和没有胡子的男人接吻,像吻着豆腐一般无味。”
我说:“恐怕莫泊桑因为自己留了胡子,故借小说中人自赞;而你留着莫式胡子,是以引他的小说自解罢。”
“女人是喜欢胡子的,”郑先生重申其说,“因为胡子表出可靠而不轻佻。”
“你的意见我始终怀疑。”我说,“胡子式样不一,其中有些足适以表示轻佻。而且,女人是否爱老实而憎轻佻,这也不能一言以蔽之的。”
“你们的话都没有根据的,”佛西先生批评,“欲得答案,除非请女人投票Yes
or No,统计取决。”
我想,这办法也靠不住。因为女人根本不说Yes的。她们说No,意思是Perhaps;说Perhaps,就等于Yes。
事实上没有人征求投票,对于胡子问题,当日的闲谈自然是毫无结论的。
最近,另有一次茶话,不知怎的又牵及胡子问题,座中有两位颇相熟的小姐,于是乘便问问女子对于胡须以为讨厌抑或羡慕。
A小姐答:“我不知道!”
这答案答了等于未答,而且自己心意那有不知的呢?然而我没有再问,因为难道我们苛求女子一定说真话吗?
问B小姐,她抿着嘴笑而不答。
不答我更认为满意。因为她若说“不知”,固然是撒谎;要是说“讨厌”,也许其实是“羡慕”。答话未必可信,惟有“缄默”,才是女子绝对的诚实。
选自《猎影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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