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口之物,有的评价容易,如粮食和水,连宣扬万法皆空的和尚也不反对。有的就不然,如酒就是最突出的一种。仍请和尚来作证,十戒有它,缩减到五戒,杀盗淫妄酒,仍然有它。可是酒有别名,曰般(读bō)若汤,推想必出自佛门,可见至少是有些和尚,如传说的济颠之流,也喜欢喝的。出了家尚且举棋不定,不出而在家的就更不用说了。刘伶夫妇可以出来作证,妇是反对派,主张“必宜断之”,理由是“非摄生之道”;夫却走向另一极端,说:“天生刘伶,以酒为名,一饮一斛,五斗解酲,妇人之言,慎不可听。”不听话,幸而那是夫唱妇随的古代,仍然可以和平共处。还是说酒,凭情,或兼理,有人说可以喝,有人说不可以喝;还有少数,说不可以喝,甚至坚信以不喝为是,而实际却一点不少喝。情况如此复杂,如果有人追死理,于喝好还是不喝好之间,一定让我们择其一而不许骑墙,我们将何以处之?不知道别人的高见如何,我是再思三思之前,只能借用齐宣王的办法,“顾左右而言他”。

言他,这里是想暂躲开评价,只看事实。事实是有不少人很喜欢喝。而且是千百年来久矣夫,《史记·夏本纪》说:“帝中康时,羲、和湎淫。”《集解》引孔安国曰:“羲氏、和氏,掌天地四时之官,太康之后,沉湎于酒。”同书《殷本纪》说:“(纣王)以酒为池,县(悬)肉为林,使男女倮(裸),相逐其间,为长夜之饮。”实物是更有力的证据,传世的古青铜器,其中很大一部分是酒具,花样多,形状各异,与现在用一种,曰“杯”,只分大小,相比,真是后来居下了。依照曾经有的必较之见于文献的更靠前的通例,我们甚至可以推断,如果真有所谓伏羲画卦,这位伏羲氏,画成之后,得意之余,也会找出酒坛子,浮三大白吧?如果竟是这样,我们,纵使并非刘伶一派,也就不能不承认,酒的寿命必与饮食文化一样长,就是说,自从有饮食就有它,它的灭绝也绝不会在饮食灭绝之前。惟一的弱点是,不像饮食那样有普遍性,比如就全体人说,刘伶夫人之流不喝;就一个人说,孩提时不喝,成年以后,如李白,斗酒之后还可以作诗,流放夜郎的路上却未必喝。

那就只说喝的人。上者可以举陶渊明为代表,不只喜欢喝,而且为饮酒作了诗,标题就用《饮酒》,多到二十首,小序中有这样的话:“偶有名酒,无夕不饮,顾影独尽,忽然(不知不觉之意)复醉。”以常情衡之,够瞧的了,可是他在《挽歌诗》里还说:“但恨在世时,饮酒不得足。”由上者下行,杜甫大概可以算作中间人物的代表,漂泊西南,写《秋兴八首》,抚今怀昔,竟没有提到酒;可是遇到机会也喝,不只喝,而且乐得“醉卧佳人锦瑟傍”(《曲江对雨》)。这中间型是间或喝,有固然好,没有也能凑合。下呢,一向不沾唇的人不算,有各种情况,由并不想喝而逢场作戏到被动干杯辣得皱眉咧嘴,应该都包括在内。以下想谈个大问题,这甘居下游的人就须请出去,因为问题是“喜欢喝,所求究竟是什么”,他们并不喜欢,当然可以逍遥法外。说是大问题,原因有二:其一,在人生中,它占个不很小的位置,由斯宾诺莎“知天”的高要求下行,我们应该要求“知人”,就不当躲开它;其二,而偏偏是很不容易答。浅了不行,比如说,没有就想,见了馋得慌,喝了感到舒服之类,说了等于不说,因为只是现象,碰见惯于刨根儿的人还要问原因。深呢,听听有切身感受的前人的意见是个办法。但是有困难,至少是麻烦。其一,如“为长夜之饮”的纣王,时代过早,文献不足征,我们也就不能知道。其二,如刘伶,有《酒德颂》(见《世说新语·文学》篇注引《竹林七贤论》)传世,像是最适于充当调查对象,可是看他的颂辞,说“有大人先生者,以天地为一朝,万期(读jī,年)为须臾,日月为扃牖,八荒为庭衢……”,显然重点是表白人生态度,与举杯时的所感还有不小的距离。其三,零篇断简,直接说喝后的所感,我们也可以找到不少,如王蕴所说,“酒正使人人自远”(《世说新语·任诞》),王荟所说,“酒正自引人着胜地”(出处同上),陶渊明所说,“不觉知有我,安知物为贵”(《饮酒二十首》之第十四首),意思都可取,可惜言简旨远,我们没有晋代清谈人物那样的修养,会感到隔膜。

剩下的一条路是自己试试,看能不能讲出点道道来。在喝酒方面,我至多是中间型,碰到也喝,但不能多,更没有刘伶和陶渊明那样的兴致。所以试,以自己的经验为资本,怕不够,要学新潮,引用外资,曰推想。经验也罢,推想也罢,混在一起,总之还是自己的,连刘伶之流也未必同意,只能算作聊备一说。想由时间方面下手,把喝酒的所感分为先后两段,先是入口之际,后是酒性发作之后,看看喝者的所求,或所重,是入口时的美味还是酒入肚之后的微醺直到大醉。被时风刮得东倒西歪的一些人物大概认为,先和后同样重,甚至先者更重,因为二锅头与茅台之间,一定舍前者而取后者(其中可能有摆阔和揩公家油的成分,这里不管);如果只计入肚之后而不计入口时的柔而少辣,用高于二锅头几乎百倍的价钱以换取同样的微醺或大醉,就是太失算了。但这算,如果有,是少数赶时风的,我却不这样看。怎么看呢?是所重,或干脆说所求,是后一段的微醺或大醉,而不是入口时有什么人人都首肯的美味。说没有人人都首肯的美味,可以由轻到重举多种证据。其一,我不是刘伶夫人一派,可是酒入唇,高高下下多种,积数十年之经验,仍然没有觉得有什么舌君大欢迎的感觉。其二,幼童,大量的妇女,以及非幼非女的不少人,都不愿意沾酒,说太辣。其三,有不少被封为酒鬼的,或内的条件不具备,如缺杖头钱,或外的条件不具备,如跃得太高以致没粮食吃的时候,得酒难,不论质量多坏,只要能够换得微醺或大醉,照样喝。如果这样的分析不错,以下的问题就成为,换得微醺或大醉,所求究竟是什么?限于主观的意境,可以从消极方面说,是离现实远了;也可以从积极方面说,因为离现实远了,也就离幻想(或梦想)近了。人在现实中生活,就说只是心而不是身吧,为什么还想离开?因为有时候,现实中有大苦,身躲不开,不得已才退守内,在心境方面想想办法。微醺,尤其醉,现实的清清楚楚就会变为迷离恍惚,苦就至少可以像是减轻些。其次,幸而无大苦,常处于现实中,寒来暑往,柴米油盐,也会感到枯燥乏味,那就能够暂时离远点也好,酒也正好有这样的力量。再其次,得天独厚,条件好,不只无苦,而且要什么有什么,但是正如俗话所说,作了皇帝还想成仙,春秋佳日,或雨夕霜晨,还会产生闲愁,就是,虽然说不清楚,却总感到缺点什么,这渺茫的希冀也来于天命之谓性,难于命名却并不无力。如何排遣?喝两杯是个简便而可行的办法。最后,还可以添个锦上添花型,比如天假良缘,走入“贾氏窥帘韩掾少,宓妃留枕魏王才”之类的准梦境,欲笑无声,欲哭无泪,心不安,以至不知今世何世,就可以喝两杯,于迷离恍惚中,缺定补定,缺胆补胆。说起胆,有时也要由离开现实来,因为惟有离开现实,才可以忘掉利害,甚至忘掉礼俗。可以抄《史记·滑稽列传》的妙文为证:

若乃州闾之会,男女杂坐,行酒稽留,六博投壶,相引为曹,握手无罚,目眙不萦,前有堕珥,后有遗簪。(淳于)髡窃乐此,饮可八斗而醉二叁。日暮酒阑,合尊促坐,男女同席,履舄交错,杯盘狼藉,堂上烛灭。主人留髡而送客,罗襦襟解,微闻芗泽。当此之时,髡心最欢。

现实中,男女是授受不亲的,喝了酒就变为握手无罚,履舄交错。这是现实退让了,幻境或梦境占据了现前,还有什么比这更值得欢迎的呢?所以就无怪乎,古往今来,上至帝王将相,下至贩夫走卒,几乎都乐此不疲了。

以上是泛论,对也罢,错也罢,总难免有讲章气,不宜于再纠缠。那就改为说自己与酒的关系。可说的像是也不少,却都是不怎么堂皇一面的。先说其一,是起步晚。我生后三年国体大变,由专制改为共和,可是农村的人,思想和生活方式仍然是旧的,专就酒,儿童和妇女不许喝。仅有的一点关系来自嗅觉。镇上有一家造酒的作坊,我们家乡名为烧锅,字号是双泉涌,产酒不少,我到镇上买什么,从它门前过,就感到有一股带刺激性的发酵味往鼻子里钻,家里来亲戚,或过年过节,男性长辈要喝酒。用锡壶,要烫热,这工作照例由孩子做。燃料就用酒,倒在一个小盅里,用火柴引着,发出摇摇晃晃的蓝色火苗,把锡壶放在火上,不一会儿温度升高,冒出微细的水汽,也可以嗅到那股发酵味,只是没有烧锅的那样强。小学念完,我到通县去念师范,根据不成文法,学生不许喝酒,还有个法,是没有闲钱,所以连续六年,像是可以自主,却没有喝酒。师范念完,入了大学,生活变为欲不自主而不可得,或者说,真是入了社会,就有了喝酒的机会,并人己都承认的权利,也就开始,还要加上间或,喝一些酒。再说其二,是量不大。酒量大小,我的推想,来于天资,天资有物质或生理基础,也许就是抗乙醇的本领吧?我得天独厚,抗乙醇的能力微弱,所以取得微醺,只消一两杯(新秤一二两之间)就够了。以我同桌吃过饭的人为例,天津某君,取得微醺的享受要烈性白酒三斤有半,那就所费要超过我十几倍,由经济方面考虑,就是得天独薄了。可是世俗有个偏见,是酒量大也可以作为吹牛的一种资本,约定俗成,我也就只好,譬如碰杯之际,自愧弗如了。再说其三,是眼前无酒,没有想得厉害的感觉。惟一的例外是在干校接受改造的时候,活儿太累,还要不时受到辱骂,深夜自思,不知明日会如何,就常常想到酒,以求两杯入肚,哪怕是片时也好,可以离现实远一些,可惜是既没有又不敢喝。还是说平时,不想,连带对于有些人的闹酒,希望把旁人灌醉,以逞自己之能,也就没有兴趣,甚至厌烦。再说其四,是喝,与赶新潮的人物不同,不追名贵。当然,也不会趋往另一极端,欢迎伪劣。我的想法,只要入口没有暴气,两杯入肚,能得微醺,就算合格;超过此限度,追名牌,用大价钱以换取入口一刹那的所谓香味,实在不值得。因为有此信念,买,或只是由存酒(大部分是亲友送的)里选,我的原则都是要价钱低的。这就不好吗?也不见得,比如在乡友凌公家喝的自采茵陈(嫩蒿)泡由酒厂大批买的二锅头(一斤1.80元),可谓贱矣,而味道,至少我觉得,比一斤二百元的茅台并不坏。所以在这类事上,我总是不避唠叨,一再宣传,俭比奢好,即使钱是由自己口袋里掏出来的。最后再说个其五,是不喜欢大举呼五喊六,杯盘狼藉。理由很简单,是闹剧与诗意不两立。多聚人,多花钱,买热闹,买荣华,这方面得的越多,诗意就剩得越少。所以我宁可取杜甫与卫八处士对饮的那种境界,“今夕复何夕,共此灯烛光”,“主称会面难,一举累十觞”。

“一举累十觞”之后还有话,是“十觞亦不醉”。当时喝的不是含乙醇多的烈性白酒,比如相当于咸亨酒店的黄酒,觞不大于现在通用的黄酒碗,十觞,量也不过略大于孔乙己而已。这里强调的是不醉,不醉就一定好吗?这个问题又不简单。可以从不同的方面考虑,比如出发点是己身的福利,我们似乎就不能不同意刘伶夫人的意见,因为烂醉如泥之后,头和肠胃都很不好过,确是非摄生之道。可是由应世方面考虑,合尊促坐,众人皆酒酣耳热而自己独清醒如常,人将视为过于矜持,也不好吧?左右为难,只好还是躲开评价,单说自己的经历。我醉过,不多,但也不只一次。什么情况之下?照小说家的想法,必是写或想写《无题》诗的时候吧?说来会使善于想像的小说家失望,很对不起。我爱过人,正如一般常人一样,也会随来心的不平静,有时也就会亲近酒,以期能够浇愁或助喜,但是翻检记忆的仓库,没找到大醉的痕迹。这是否可以证明,自己并没有“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雄心呢?我不知道,所以也就只能重复孔老夫子的一句话,“畏天命”了。还是说醉,记得的几次都是在而立之后,不惑之前,原因清一色,是“血气方刚,戒之在斗”。

不惑之后,坎坷更多,也因为非大人,就失了孟老夫子珍重的赤子之心。其主要表现是瞻前顾后,多打小算盘。这也影响及于喝酒,是求所费不多而所得不少。所费指酒菜钱以及过量之后身心的不舒适,所得指因酒而增添的友情和诗意。这里要借用大事常用的大话,澄清一下,是这样的场合,虽不至少到寥若晨星,也颇为有限,原因是眼前要有个知音的人,或说同道。同道,时间长,认识人多,也不会很少,这里,也为了略抒怀念之情,想只说三位。一位是韩兄刚羽,四十年代起,我们常在他家一起喝酒。我住北城,他住阜成门内白塔寺西,我骑车,见面不难。常是晚饭时候,到胡同南口一个山西人小铺买三四两(老秤,一斤十六两)白干,一角钱五香花生仁,对坐,多半谈书,有时有风,还可以听到白塔上的铁马声。喝完,吃老伯母做的晚饭。其时,我和他都相当穷,可是对饮之际,觉得这个世界是丰富的,温暖的。这样的生活连续十几年,他改为到天津去教书,见面不那么容易了,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总有对酒当歌的机会,直到1991年春夏之际他先我而去,白塔寺侧对饮的梦才彻底断了。再一位是裴大哥世五,住外城菜市口以西,晚饭青灯之下,对饮的次数最多,差不多延续了半个世纪。我们是同乡,小学同学,他中学没念完失学,在北京菜市口一带卖小吃。为人慷慨,念旧,所以虽然我们走的路不同,却始终以小学时的弟兄相待。他忙,会面只能在他那里,晚饭时候。也是喝白干,他量略大,两三杯下肚,喜欢谈当年旧事。这使我感到我们并没有老,也没有变。可惜是人事多变,他先是过街被自行车撞倒,受了伤,以后行动不便,于是健康情况日下,于几年以前下世。这巨变影响我的生活不小,因为失掉的不只是一个经常对饮的同道,而且是把我看作少不更事、需要他关怀的同道。幸而就在这之后不久,与乡友凌公结识。他在饮食公司工作,住地安门外以西,离我城内的住处很近,于是未协商而像是签订了协定,每周三到他那里吃晚饭。他洞察我的爱好,约法二章;一,由夫人动手,做家乡饭;二,酒菜不过二品。这样,我到那里,举杯,除微醺之外,就还可以作个还乡之梦,即如凌夫人,做完饭,在厨房吃而不上桌面,也仍然是家乡的。可惜又是人事多变,这位凌夫人,年不甚高,却因脑溢血,于一年以前突然逝世。承凌公好意,周三晚间的对饮未断。家乡饭是吃不着了,只好退一步,满足于亲切加闲情的诗意。说起诗意,还应该加上最近的一笔,是不久前,广州陈定方女士来访,谈至近晚,说想请我吃饭。我说,到北京,应该我请,不过与凌公有约,不便失信,可否一同到凌公家去吃?陈女士同意,我们一同去了。路上,我介绍凌公的为人,以及同我的关系。还着重介绍他的住屋,是药王庙后殿的西耳房,我上的小学也是药王庙,后殿西耳房是启蒙老师刘先生的住屋,所以坐在那里,常常唤起儿时的梦。到凌公家,介绍了不速之客,凌公当然表示欢迎。凌公是饮食业专家,菜几品,都可口。凌公酒量大,照例喝度数高的二锅头。用度数低的招待客人,我选了烟台产的金奖白兰地。陈女士像是也欣赏这样的邂逅,喝了一杯。我想到人生的遇合,相知的聚散,不知怎么,有些怅惘,喝了三杯。其后,酒阑人散,怅惘之情却未散,趁热打铁,还诌了一首七绝,首联云:“执手京华恨岁迟,神农殿侧醉颜时。”这醉颜来于酒,不只有诗意,还可以写入小说吧?所以照应本篇的开头,如果有人问我对酒的态度,此时就有了定见,是只能站在陶渊明一边了。

1993年1月31日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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