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晴天

文/ 钟晓阳

他们通了两次电话。 一次在早上,一次在傍晚六点以后。两次都是他从新房打来。
被电话铃声吵醒的时候她正梦见自己到处去找菊花。她要买好多好多,而且必须是那种柠檬黄的菊花。跑了—家又一家花店,看遍各种各样的奇花异卉,最后她总算在一家由一个嬉皮士型的男人看店的店里找到了。虽然是红色的,而且已经谢了。她还是买了一大扎。不太记得为什么要买菊花,仿佛是有什么人死了。
她哼哼唧唧的,跟他说颈好痛,大概是昨晚睡觉睡歪了。
“你该看看我的膝盖,全是紫的!”他昨天在新房监督装修工程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一跤。
反正无论什么经验总是他的比较精彩。她忽然十分庆幸将要跟家楠一起搬入新房的不是她而是鲍美淳,虽然房子是由她设计的。她是室内设计师。
“美淳今天会不会去?不然我去看一下。“”她知道美淳不喜欢看见她。
“她要来也跟我—起来,她自己是不会跑来的……我看也没什么大问题,你不用来了。”
“我跟你说的那张餐桌你去看了没有?”
“看了,很不错,我蛮喜欢的。我还没带美淳去看呢,她好像不太喜欢椭圆形的。”
“我倒是蛮喜欢的,看起来大方,简单之中又有线条……你别说是我说的。”
“你的眼光我是相信的。”
两人都默默的体会这句话里的意义。
“今天打算干什么?”
“不干什么,洗衣服,累积了好多脏衣服……”
“下雨还洗衣服?”
“不洗又没有时间洗了。”她爬起床,把电话线拖到窗旁,看了看天,“也许明天会晴呢。今天洗,明天晾,不正好吗?”
“你应该买洗衣机。你又不肯嫁给我,嫁给我你就有洗衣机了。”
她笑了起来:“你别说了,我已经开始后悔了。”她知道现在说这句话是百分之百安全的。
“可惜只有新娘有伴娘,不然真想让你做我的伴娘。”
是的,她说,有时最好的朋友是个女的,实在是不大方便。

昨天午后就开始下小雨,不大不小慢吞吞地下着,从下午到傍晚,从傍晚到晚上,从晚上到今天早上。她没有洗衣服,只是把窗台上的玻璃花瓶抹了又抹,然后去买了一把菊花插在里面。
她和家楠相识已经有十年了。她知道自己在他眼中大概是个什么样的人。她必定有着许多的优点:聪明、自信、有艺术气质、有涵养、有理智。她觉得这些都是不对的。她说不清楚有什么不对,反正不是这么回事。他知不知道他在她眼中又是什么样子呢?多半也是片面的。想到还有一个正确的、复杂的他在外面生活着,不由得松了一口气。
十年前家楠和她的姊姊胜芳曾经是短时期的情侣。胜芳出国之后,家楠成了她的好朋友,有时要好得也半真半假的谈情说爱。然而,与其说是什么爱情的火花,她相信这只是一男一女相处得太密切,所引起的一种混乱。她觉得这方面她比家楠清楚得多。家楠曾经被他们的关系搞得很糊涂,自以为爱着她,甚至周围的人也认为他们天生一对,仿佛他们不结婚就是违反上帝的意旨。在这种种假象之下他们一起睡过一觉。过后大家很有默契地避免提起这次经验,更别说去重复了。她在等待什么?有时她自已也怀疑,而家楠马上要和美淳行婚礼了。
大概两年多以前,有—天家楠跟她说,有个人希望她见一见。他向来跟她开玩笑惯了,很少这样郑重。
“认识了多久?”她说。
“两个月。三个月。”
“两个月还是三个月?
“我在算呢。”
时间都算不清楚,恐怕这回是认真的了。
他们约在茶楼喝午茶,她一眼就看见家楠,在外面的大厅等位置。她很奇怪他为什么穿着一件湖水蓝牛仔质地的连帽外套,他从来不穿这样的衣服。他旁边站着一个女孩,却是穿着一件黑色的长雨衣。过后她才明白他们调换了衣服穿,那个女孩穿着家楠的大衣,而家楠穿着她的外套。
他给她们介绍:“鲍美淳,许胜慧。”他拍拍心口,“谢家楠。”
那件雨衣穿在美淳身上虽然有点嫌大,却也大不了多少,可见起码在身材方面她和家楠是很相衬的:她里面是衬衫牛仔裤的学生打扮。裤脚折着,花袜子,红棕尖头皮鞋,鞋面有个四方金扣。胜慧不由得觉得自己的套装打扮太老成,太接近自己的年龄了,一望而知比美淳年长五六岁。
美淳在印第安娜州拿了个营养学硕士学位,回来找工作。
“这种工作不好找吧。”胜慧说,“好像很冷门。”
“冷门也有冷门的好处。而且现在很多医院对这方面都比较注意了,主要是有没有空缺。”
她吃东西倒是什么都吃。“我才不管那个。”地说,“只有胆固醇我觉得比较需要节制,这是从年轻的时候就要开始的。家楠我就常常说他,他太喜欢吃肥猪肉了。”
三句不离家楠,又不断给家楠夹点心。
“我自己来,你别给我夹。”家楠抗议,同时睨了胜慧一眼,仿佛跟她有关似的。
“你今天穿得太少了吧。”他看着她说,“我看你好像有点冷。”
“是啊,这里冷气开得好大。”
“所以我到哪里都带着外套。”美淖说。她—直披着家楠那件雨衣。
“我看见有人向传应要披肩,我替你要一件。”家楠对胜慧说。
“我的外套借给她吧。”美淳说。
“要一件玩玩,好像还蛮好看的。”家楠径自帮胜慧要了一件。
胜慧把枣红色的披肩披在身上。
美淳知道她一个人住,马上关心到她的吃饭问题。
“你饭怎么吃呢,自己做吗?”
“平常都在外面吃。”胜慧说,“我工作忙,哪里有时间自己做,越少做越生疏,更觉得麻烦。”
“这怎么行。你这样很容易营养不良。”
“对了,你帮她设计一套营养餐吧。”家楠插嘴道。
“我看你有点血压低,应该多吃鱼肉之类的食物,不要吃得太素,吃鱼最好……”一副专家口吻。
“我没有血压低。”胜慧说。
“怎么没有……”
家楠正要说什么,胜慧瞪了他一眼,禁止他往下说。
“我教你做一个冬菇蒸鸡,很简单,又快又好吃,家楠最喜欢吃。”
美淳开始详细描述各种作料和烹调过程,怎样冬菇必须先用油和粟米粉揉一揉,怎样鸡要滤干了才放在卤汁里。
胜慧本来只是半敷衍的听着,后来发觉自己竟是越听越留心,因为美淳说得绘影绘声,像在说—个有趣的故事。
美淳起身去洗手间,家楠问道:“刚才你为什么不让我说?”
“我不要吃什么营养餐!”
“为什么不呢,真的,叫她好好的帮你设计一套,免得你老是这样三顿没两顿是正经的……她设计的营养餐在学校里还得过奖呢。”
“怎么?”她瞅着他笑,“这么快就把你感化成营养学的信徒了?”
家楠窘笑了一笑:“觉得她怎样?”
胜慧实在不知道该说什么好:“好像蛮活泼的。”
“是呀,像个小孩子一样,很天真的。”
他等了一会儿,见她好像没有别的评语。
他显然很想多听一些赞美女朋友的话。
“她是硕士啊,你不觉得有压力吗?”
“我倒没想过这个。”他说,“幸好只是营养学。”
胜慧笑道:“千万别让她听到你这么说。”
她趁这个机会又收口不说了。家楠因为已经问了两次,不好意思第三次问她的感想,也就暂时不再言语。两人默然对坐,等美淳回来。
“这披肩的颜色很衬你。”他忽然微笑着对她说,“刚才就想说,不过有她在不大好。”
他们有他们的秘密。

中午她姊姊胜芳从加州打长途电话来,问她有没有一位梁先生找过她。
“哪位梁先生?”胜慧说。
“那么他还没有找你。他昨天到香港,应该这两天就打电话给你了。”
“又是海外华人?”
胜芳看不过她到现在还待字闺中,每逢有单身、条件合适的朋友到香港度假。总是想方设法教他们找到她门上来。像这样的情形已经发生过两次了。
“他很多年没回香港了,你带他多走几个地方。”
“姐,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
“你尽管埋怨我吧,等你见到他你还是会把他当候选人看待。这是女人的天性,你再洒脱也是假的,要不要我跟你打赌?”
胜慧倒笑了起来。
“你是怎么搞的,单身生活还享受得不够?还在等什么?Richard Gere?”
“人家已经有女朋友了,而且我也不想做美国喇嘛教会的主席夫人。”
“现在连家楠也被人抢去了。”到现在她提起家楠,声音还是变了一变。
“是呀,你们都有洗衣机,鲍美淳也快要有洗衣机了,就我没有洗衣机。”
“老实说,家楠有什么不好,又高大,又能干,性格又温和……妈妈说得没错,你就是眼光太高。”
“我不说了,说什么都好像在为自己辩护,无聊死了。”
“他未婚妻是什么样户的’”
胜慧想了一想:“会是个好太太吧,那种只对丈夫好的女人,其他女人对她来说不是竞争者就是狗屁……”
“家楠怎会喜欢这样的人?”胜芳好奇地说。
胜慧发觉自己又反过来推翻刚才的话:“你别信我的,我只见过她几次,也没怎样跟她说话,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
平常她最讨厌这样说话不负责任的人。
胜芳沉静了片刻,说道:“我总是想,要是你和家楠……
“姐,我知道你现在安安乐乐了,可是,即使在你最开心的时候,你会不会同时想到其实你所拥有的并不是最完美、最好的,还有更好的什么你知道是在哪里的,但是你注定要错过,一辈子也得不到,因为你做了你的选择……我不知道我有没有说清楚。我不能忍受这个感觉。家楠样样都好,但是我知道,我要是跟他在一起的话我一定会有这感觉,因为我不是真正的爱他。”
胜慧没想到她这么认真地倾吐心声,胜芳反倒笑了:“即使不是真的爱,也差不多了,是你自己太贪心而已。”
“随你怎么说。”
“我问你,你口气这么大,到底有没有真的喜欢过一个人?”
“有过的话,我也想不起来了。”胜慧说。
“你好好招待梁先生,这就最实际。”
“你至少该告诉我他是什么人。”
“我怎能告诉你,到时候你们谈什么。”
“我们还是英国殖民地呢。”胜慧笑道,“我们大可以谈天气。”

她有没有真正喜欢过一个人呢?她忽然想起米高,她在美国念书的时候暗恋过的一个男孩子。不能说她怎样的喜欢过他,事情完结之后她也很快就把他忘记了,然而是他初次使她意识到男女之间和各种神秘的可能性的。
他们一起上基本心理学。从第一天开始她就常常偷看他,直到他不得不也注意到她。他有一头天然卷曲的金黄头发,金色的小螺圈在他的耳朵和颈项周围乱披着,瘦削敏感的脸上总是带着一种执拗的友情,笑起来却很小孩气,露出—排干净的淡粉红牙肉。他的装束是六十年代嬉皮士的回声:破烂的起着毛边的牛仔裤,一件大毛衣松垮地罩在身上。
他们只约会过一次,去全镇最有名的—家电影院看占士甸的《荡母痴儿》。是他推荐说这电影好看的。
看电影前他到她的宿舍房间坐了一会儿,手里拿着一个橙。他说是午餐的时候从食堂偷来的。
他坐在她床上,她坐在书桌前的木头椅上,不太成功地交谈着。她发觉他的牛仔裤破了一块,以致他的膝盖裸露在裤子外面。
天气这么冷,他这样不冷吗?她心想。
他把手指插入橙皮里面,把皮剥了下来,分给她一半。她一面吃着橙,眼睛离不开他的膝盖。
他们一起去看电影。那时候的她几乎没有接触过什么文学艺术,她从电影所得的印象,只是占士甸很英俊,饰演他母亲的那个女人很凶,而这个世界很不公平。
出来时夜晚的街道冷风袭人。
“冷极了冷极了冷极了。”米高一边走一边不断的喊着。
“你为什么不带外套?”她说。这是她在美国过的第—个冬天,外套对她来说很重要。
“冷极了冷极了。”米高只是抱怨。
他们走到一家咖啡店,靠着一片落地窗,坐在高高的酒吧凳上,用白瓷的大杯子喝咖啡。室内的照明加上窗外的街灯,几十道光线从四面八方落在他脸上和金黄的头发上。她不知道自己看来是不是也和他一样,如此年轻而严肃。
米高问她有没有看过史坦贝克的作品。她说没有。
“他的东西很好,值得看看,要了解美国就应该看看。”他说刚才电影是史坦贝克根据圣经里该隐和亚伯两兄弟的故事重新演绎的。
“为什么是East of Eden,为什么不是West of Eden?”
他微笑起来:“这也是圣经的典故,上面说上帝在伊甸的东方建了一个园子。”随即又说,“你们这地方来的人,知道占士甸吗?”
她不知道,所以她说:“他很有名吗?”
“很有名,不过已经死了,
“哦。”她说,“这么年轻。”
他似乎也同意地沉默了。
后来他告诉她他父母离婚了,每个暑假他到佛罗里达跟父亲一起去游泳,很有意思,那时候他最快乐。她想像翠绿色的海底,—丛丛的珊瑚礁宛如白骨。
第二天上课他将来一本史坦贝克的《罐头厂巷》,让她拿回去看。她回家很快地看完了。她想起他在家里把这本书拿起来的时候,是想着要拿给她看的。一个男人在另外一个地方想起她,而且为她做着某一件事,这在她来说是如此的不可思议,使她由衷地感动着。
下回见面,她把书还给米高,因为她想不起来他有没有说过要送给她。
米高把书接着,有点失望地说:“本来是要送给你的。”
她一时无从解释,但她知道已经不可能要回来了。
“喜欢吗?”米高说。
“喜欢。”
“有没有读到小地鼠那一章,很好玩吧?”
她笑了笑。
以后他们没有再交往了,在课上也不打招呼,就好像从来没有认识过一样。
暑假阳光普照的日子,她看见他在校园里亲吻一个外国女孩。他不是应该在佛罗里达州跟父亲在一起吗,她想。
她到旧书店买了一本《罐头厂巷》,偶尔翻一翻小地鼠的那一章:“……清晨它探首出洞的时候外面很美,被锦葵滤成绿色的光线投落它的身上,而旭日的第一道曙光照耀和温暖了洞孔,它躺在那里非常的舒服而自在……”
三十岁生日那天她松了—口大气——总算熬过来了,不用再去面对那跌撞懵懂、不知所谓的青春。

下午梁先生打电话来的时候她正午睡未醒。这是她今天第二次被电话铃声吵醒了。她拿起听筒之前用力咳嗽两声,免得人家一听就知道她刚刚睡醒。
果然是梁先生。他的声音很年轻,意外的好听。
他说:“我在路上,现在来拜访方便吗?”
“我这儿很难找,我们约在什么地方见面好了。’
“没关系,我有地图。”
“真的,不太好找,邮差送信也常常送错。”
“没关系.准能找到,找不到问—问就行了。”梁先生坚持道。
“没什么人知道,他们就知道一些大街。”但她还是把地铁出口到她住处的路程详细地讲了一遍,讲得七弯八拐,仿佛没有她的亲自带领这世上是绝对不会有人找得到她这个地址的。
“越讲越乱,还是约个地方吧,”她说。
“我在外面跑惯的,再别扭的地址我也找到过。”
“我是真的怕你找不着,门牌号码都脱落了,就一道小门,一个不留神就错过了。”
她是诚心为梁先生设想,免得他人地生疏,说不定走上好些冤枉路.没想到他这么固执。两人谈判了这许久,倒像是她存心阻挠他到她家里来拜访似的。如今骑虎难下,要解释也太迟了。最后他们约定半小时后在附近地铁站的恒生银行见面。
她本来是想着,两人到附近的咖啡店喝一杯咖啡,聊聊天,再去吃晚饭。以后的事以后再说。她并没有打算把他邀到家里来。然而,现在看起来,他是真的有心登门做客的。她不知道自己是潜意识抗拒跟一个陌生男人幽室独处,还是真的没有想到。以防万一,还是急急忙忙打扫了—下。被褥叠整齐了,用过的碗盘洗干净了,茶几上吃了—半的薯片收了起来,晾在厕所的内衣裤只得收下,还不能放在抽屉里,临急临忙的,把它们捏作一团往厨房的冰箱里一塞。天气很凉,总用不着冰块。
如此这般时间便用去一大半了。她换了衣服,对着镜子匆匆化了点妆便下楼赴约。天色将暗未暗,细小得肉眼几乎看不见的雨粒在空气里密集,很轻,因此慢慢的,在半空中浮沉着,跳着华尔兹。她穿着一件墨绿连帽的厚呢外套,便把帽子盖在头上,免得弄湿头发。到了地点,银行已经关门了,却还有许多人在那里流连等候。她忽然想不起来有没有告诉梁先生银行在地铁站里面,而不是外面。
他穿着—件黑色的长大衣,他说。现在她才发现,穿黑大衣的人太多了。有两次她几乎上前去拦途截问一个穿黑大衣的男人是不是姓梁。要不是她直觉好,早就干下难为情的事了。
应该怎样招待梁先生呢?她虽然生在香港,对它的认识其实很有限。每逢外来的游客问她:到哪里去吃?到哪里去玩?她总是答不上来。她对吃是从不讲究的,平常也很少到什么特别的地方去玩。公司组织春季旅游,每年都是游船,在船上荡—天.以打麻将为主要娱乐。她发觉至今她还在倚赖小学时代在社会课上读过的课文。“香港仔,”她会说,“在那里还可以看见当年香港还是渔村的时候的风貌。”(谢谢教育!)或者:“太平山。”她会说,“太平山的夜景是最有名的,‘东方之珠’这个外号就是这样来的。”
等了十五分钟,她知道一定出问题了,搭地铁来不会这么久。这里附近还有一个地铁站,里面也有一个恒生银行,他会不会在那边等她呢?外面天色又陷了许多.灯全亮了,雨丝迎着街灯一针大一针小地倾斜而落,编织着水。她越过雨迹斑驳的行人道走到另一个地铁站,凡是穿黑大衣的男人,总要被她死命盯着看上三四眼,没有一个像在找人的样子,有那在找人的,又不是穿着黑大衣。她想起附近还有—家恒生银行,却不在地铁里面,而是在行人道边。会不会在那一家?于是她又迈着快步向那个方向跑去。还是没有。她站在那里,望着落在人头上的绵绵细雨,因为来来回回的跑了这么些路,只觉得身体在衣服里像个刚蒸熟的馒头,不断冒着气。
她不放心,又跑回原来约见的那家银行。连本来在那里等人的人都已经走光了。这样下去也没有用,他不是走错了地铁口,就是走错了银行,不如回家等电话。老大的—个人,总不能弄丢了,总知道这种时候应该电话联系。也许他已经在某个地方打电话给她了。这样想着,便仿佛听到家里的电话机正在发出急切的铃声,催促她回去。
到家刚脱了外套,电话铃就响了。
是家楠。他说:“我在新房。你知不知道锯开的木头是最好闻的,可能比它活着的时候还要好闻。”
他顿了一顿,说:“你好像在喘气。”
“没什么,”她说,“我刚才从厨房跑来。”
“在做饭吗?有兴趣一块吃晚饭吗?”
她心里一沉:“今天不行,我约了人。”
“不是说今天没事吗?”
“后来才约的。”
“哦。”
他今天的心情有点奇怪,也许跟这雨天有关系。
“你等一下。”他忽然说。
她听到他撂下电话走开了。外西的雨越下越大,偶然有一颗特别有分量的雨点打在窗上,就像个小型鸡蛋在上面一砸,整个爆开。
他回来拿起听筒:“雨大了,我去把窗户关起来。”
她脑海中忽然出现梁先生一个人在雨中茫然无着地走来走去的情景。
“今天姊姊打过电话来。”她说。
“哦,她好吗?”
“她很好,她说我不应该让你被人抢去。”
“是吗,”他说,“我也很想念她。”
“记得有一年我们—起去澳门看烟花吗?到今年刚好十年。”
“女孩子总是比较擅长于数日子。”他淡淡地说,“你那里有没有开灯?”
她一伸手把灯灭了:“没有。”
“我这里也没有,”他说,“膝盖疼了一天,那颜色吓死人,像梵高情绪最阴沉的时候的画。”
她笑道:“你现在是坐着吗?”
“呢,不过要把腿伸直了。”
灭了灯,一切都亲密起来,他声音也像是从她脑中发出的。她隐约听到他在胸口深处哼着个什么调子,极飘忽的—点点音,像烟一样。她把听筒用力压在耳朵上,还是听不清楚。
再说话的时候,他说:“我今天打了两次电话给美淳,你知道为什么吗?因为我还想打一次电话给你,早上打一次,加上这一次就是两次。所以我也打两次给她,这样你们就处平了……我这样算不算不忠?”
“你该问她,她才是你忠与不忠的标准。”她说。
他在喉咙里发出笑声,说着她的名字。
“刚才很想来看你,可是电话呼了好久都没有人接。”
“什么?”她说,“什么时候?”
“半个小时以前,响了总有三四十下……我老想着也许你正在开门进来,老是舍不得挂线。”
她半则不做声,望着窗台上玻璃瓶里的黄菊,在这半明半昧中仿佛只是她的幻觉而已。
寂默了一会儿,他说:“坐久了,寒飕飕的,也许是房子太空了。”
她背一震,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冷颤。
“我不能谈得太久,我在等一个电话。”
“什么电话?”
“一个朋友。”
“谁?”
他又问了一次:“谁?”
“黑大衣,”她说,“我只知道他穿着一件黑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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