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本的编辑的体例,是和前一本相同的,也是按照着写作的时候。凡在刊物上发表之作,上半年也都经过官厅的检查,大约总不免有些删削,不过我懒于一一校对,加上黑点为记了。只要看过前一本,就可以明白犯官忌的是那些话。

  被全篇禁止的有两篇:一篇是《什么是讽刺》,为文学社的《文学百题》〔1〕而作,印出来时,变了一个“缺”字;一篇是《从帮忙到扯淡》,为《文学论坛》而作,至今无踪无影,连“缺”字也没有了。

  为了写作者和检查者的关系,使我间接的知道了检查官,有时颇为佩服。他们的嗅觉是很灵敏的。我那一篇《从帮忙到扯淡》,原在指那些唱导什么儿童年,妇女年〔2〕,读经救国,敬老正俗,中国本位文化,第三种人文艺等等的一大批政客豪商,文人学士,从已经不会帮忙,只能扯淡这方面看起来,确也应该禁止的,因为实在看得太明,说得太透。别人大约也和我一样的佩服,所以早有文学家做了检查官的风传,致使苏汶先生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七日的《大晚报》上发表了这样的公开信:

  “《火炬》编辑先生大鉴:顷读本月四日贵刊‘文学评论’专号,载署名闻问君的《文学杂谈》一文,中有――‘据道路传闻苏汶先生有以七十元一月之薪金弹冠入××(照录原文)会消息,可知文艺虽不受时空限制,却颇受“大洋”限制了。’等语,闻之不胜愤慨。汶于近数年来,绝未加入任何会工作,并除以编辑《现代杂志》及卖稿糊口外,亦未受任何组织之分文薪金。所谓入××会云云,虽经×报谣传,均以一笑置之,不料素以态度公允见称之贵刊,亦复信此谰言,披诸报端,则殊有令人不能已于言者。汶为爱护贵刊起见,用特申函奉达,尚祈将原书赐登最近贵刊,以明真相是幸。专此敬颂

  编安。

  苏汶(杜衡)谨上。十二月五日。”

  一来就说作者得了不正当的钱是近来文坛上的老例,我被人传说拿着卢布就有四五年之久,直到九一八以后,这才将卢布说取消,换上了“亲日”的更加新鲜的罪状。我是一向不“为爱护贵刊起见”的,所以从不寄一封辨正信。不料越来越滥,竟谣到苏汶先生头上去了,可见谣言多的地方,也是“有一利必有一弊”。但由我的经验说起来,检查官之“爱护”“第三种人”,却似乎是真的,我去年所写的文章,有两篇冒犯了他们,一篇被删掉(《病后杂谈之余》),一篇被禁止(《脸谱臆测》)了。也许还有类于这些的事,所以令人猜为“入××(照录原文)会”〔3〕了罢。这真应该“不胜愤慨”,没有受惯奚落的作家,是无怪其然的。

  然而在对于真的造谣,毫不为怪的社会里,对于真的收贿,也就毫不为怪。如果收贿会受制裁的社会,也就要制裁妄造收贿的谣言的人们。所以用造谣来伤害作家的期刊,它只能作报销,在实际上很少功效。

  其中的四篇,原是用日本文写的,现在自己译出,并且对于中国的读者,还有应该说明的地方――一,《活中国的姿态》的序文里,我在对于“支那通”加以讥刺,且说明日本人的喜欢结论,语意之间好像笑着他们的粗疏。然而这脾气是也有长处的,他们的急于寻求结论,是因为急于实行的缘故,我们不应该笑一笑就完。

  二,《在现代中国的孔夫子》是在六月号的《改造》杂志上发表的,这时我们的“圣裔”,正在东京拜他们的祖宗,兴高采烈。曾由亦光君译出,载于《杂文》〔4〕杂志第二号(七月),现在略加改定,转录在这里。

  三,在《中国小说史略》日译本的序文里,我声明了我的高兴,但还有一种原因却未曾说出,是经十年之久,我竟报复了我个人的私仇。当一九二六年时,陈源即西滢教授,曾在北京公开对于我的人身攻击,说我的这一部著作,是窃取盐谷温教授的《支那文学概论讲话》里面的“小说”一部分的;《闲话》里的所谓“整大本的剽窃”,指的也是我〔5〕。现在盐谷教授的书早有中译,我的也有了日译,两国的读者,有目共见,有谁指出我的“剽窃”来呢?呜呼,“男盗女娼”,是人间大可耻事,我负了十年“剽窃”的恶名,现在总算可以卸下,并且将“谎狗”的旗子,回敬自称“正人君子”的陈源教授,倘他无法洗刷,就只好插着生活,一直带进坟墓里去了。

  四,《关于陀思妥夫斯基的事》是应三笠书房之托而作的,是写给读者看的绍介文,但我在这里,说明着被压迫者对于压迫者,不是奴隶,就是敌人,决不能成为朋友,所以彼此的道德,并不相同。

  临末我还要记念�`田诚一君,他是内山书店的店员,很爱绘画,我的三回德俄木刻展览会,都是他独自布置的;一二八的时候,则由他送我和我的家属,以及别的一批妇孺逃入英租界。三三年七月,以病在故乡去世〔6〕,立在他的墓前的是我手写的碑铭。虽在现在,一想到那时只是当作有趣的记载着我的被打被杀的新闻,以及为了八十块钱,令我往返数次,终于不给的书店,我对于他,还是十分感愧的。

  近两年来,又时有前进的青年,好意的可惜我现在不大写文学,并声明他们的失望。我的只能令青年失望,是无可置辩的,但也有一点误解。今天我自己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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