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晓真、康嗣群 文/ 鲁迅 一十条罪状 晓真先生: 因为我常见攻击人的传单上所列的罪状,往往是十条,所以这么说,既非法律,也不是我拟的。十条是什么,则因传单所攻击之人而不同,更无从说起了。 鲁迅。七月二十日。 二反对相爱 嗣群先生: 对不起得很,现在发出来函就算更正。但印错的那一句,从爱看神秘诗文的神秘家看来,实在是很好的。 旅沪记者。七月廿一日。 喜欢 0人喜欢 0回应 1006浏览 2013-06-19 12:34:22 更新 阅读精选 推荐 你可能感兴趣的 “碰壁”之后〔1〕 现代史 无题(禹域多飞将) 为翻译辩护 再论“文人相轻” 扩展阅读 你需要登录才能回应, 还没有帐号?注册一个 来自文集 杂文辑 鞭挞丑恶,针砭时弊,求索真理,剖析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