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懂得爱情。我所经历的,我知道,不是一个充分的例子。但,我也曾想过观察过我周围的幸福的姻缘是那么难得,我不能不相信,至少在此时此地,爱情将是一瓶痛苦的美酒,而不是一罐甜蜜的糖浆。

这还是人类的老脾气:给他一个乐园,他当时便失掉了;给他一个心,他就傲慢起来;给他一双手,他用以打人;一座花园,弄成满地泥泞;一个梦,变成梦魇;一个预言者,却把他打死;一个伴侣,他偏要以失恋和分离的悲剧来作收场。

苦酒是怎样酿成的呢?

有人说:爱是投降,爱是征服。这儿只有一个主人,一个奴隶,或者两个同时都是奴隶。这些违反天性的人们,只能把两个意志中间的一个摧残了,甚至两个都一齐摧残了,才能把他们勉强结合在一起。可怜这两个牺牲者将永远被束缚在温柔的桎梏上,耕耘着没有收获的土地。

凭力量,凭思想,凭美丽的肉体,赁物质的诱惑而战胜了对方,使对方成为了自己的俘虏,这不是把整个身心去爱,而只是把自己一部分表面去爱罢了。爱情将在心灵的吝啬病里死于窒息,剩下来的只有卑鄙的自私的占有的欲望。

作为一个“配得上人的名称”的人,作为一个“不甘于灵魂的平庸”的人,决不肯作别人的奴隶,也不愿别人来作他的奴隶,不仅在物质方面如此,在精神方面亦复如此。如其一定要用“征服”或“投降”才能获得爱情,他宁愿一辈子孤独,是的,孤独一生也无妨。

谈恋爱,我很赞成。可是不能因此而屈辱了彼此的独立的人格和情操。独立的人格和情操本来是人类的美德,然而在那些非“征服”就要“投降”的人看来,却变成了累赘了。

又有人说,恋爱是盲目的事情。于是,由于一时的热情奔放,由于一方面的热烈追求,为了兽性的愚昧需要,为了孤独的恐慌,为了希求廉价的慰藉,他(她)安排一个异性在自己的身边,他们称这个为恋爱,为结婚,他们说他们的结合是命中注定的。短促的疯狂铸成了长期间的苦难。正如尼采所说:“无论何处,我看到小心翼翼的购买者,大家张着狡狯的眼睛。但是最狡狯的购买者,也是盲目地购买他的妻(或她的丈夫——引用者)。”

一见钟情,固然是好事!可惜他(她)所寻求到的只是一个幻影,一个躯壳。幻影消逝,躯壳萎缩,他(她)眼中看见的对方不过是一匹雌鹅,一个市侩。结果是双重的懊悔和不满。为什么不能够“慎之于始”呢?

人与人间的关系,不能像一件衣服,高兴的时候穿在身上,不高兴的时候就脱下来。就算是衣服罢,盲目地选择一件衣服,也未免是近于愚蠢的儿戏。

铁向吸铁石如是说:“我最恨你,你吸引我,却又不够强烈得使我附着于你。”(尼采:《查拉杜斯屈拉如是说》)

心不是苹果,不是可以随便分割的。人生再没有比爱情的三翻四覆更令人苦恼。但,人的情感是那么变幻无常,很少人能够把最初一次的恋爱作为最末一次的恋爱。恋爱免不了要失败,而正当恋爱热烈的时候,又谁都不会作失败的打算。惟其如此,当一朝发现爱人的不被爱,被爱的不爱人的时候,纵然这分离的意念起自一方,也不能不使双方都感受痛苦。

即使是爱而又被爱罢,却也迟早有彼此分离的一天。为贫穷,为辛酸的家累,为强迫的劳役,为争取光明而受着痛苦,两个互相热爱着的灵魂不能时常在一块儿生活、学习、工作,偏偏免不了死别生离,甚至连给他(她)在患难中的另一半灵魂以慰藉的机会也没有。“尘世中的苦难使一个人几乎永远没有一个伴侣……当他有运气认识了一颗友爱的心,尝到了无限制的完全的亲密,尝到了最神圣的欢乐,这是很少人所能享受的欢乐……但这桩幸福是那么美妙,以致一个人一旦把它失掉了时简直不能再活下去。它在不知不觉中充满了人生,它一走人生就空虚了。那时所丧失的不单是所爱的人,并且是一切爱的意义,一切曾经爱的意义……”(罗曼·罗兰:《约翰·克利斯朵夫》)

因此,就是最好的爱情之杯中也盛着苦酒。对于一般温柔而又怯弱的灵魂,最不幸的莫如尝到一次最大的幸福,当他尝到幸福的时候,就已经支付出失去它的代价了。

在这个使人感到窒息的世界里,崇高的爱情多半是痛苦的,但,只要有一双忠实的眼睛和我们一同哭泣的时候,那么我们的受苦毋宁是值得欣幸而毫无可悲伤的事情了罢。

最后,必须了解,失掉了爱情并不等于失去了一切。“人间的爱情,只有真理的爱情不三翻四覆,惟一的持久的幸福就是耐下心热烈地追求真理……”(罗曼·罗兰:《爱与死的搏斗》)有一天,你会爱到你自己以外去,你会爱人而不求被爱,世人拒绝给你爱情,而你自己却创造爱情,好给与世人。你会愿意生活在大多数人的心中,而不愿意生活在一个人的怀抱里。那时,你就会真正懂得爱的意义,而你的伟大的人类爱也将会在绝望的人世间得到永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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