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先生是近期识得的一个朋友,第一次吃饭是在河边的西餐厅,两人各点了果木牛扒配以红酒。
我记得他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还没化妆更衣,他在电话里说,没关系,我在楼下等你,你慢慢来。
我穿了米色长裤配了抹茶绿的手袋下楼,看到他穿了蓝色T恤安静的坐在车里,手机屏幕的光隐隐约约打在他的脸上。
一顿晚餐吃了三个半小时,聊了很多,开了四支红酒,最后一支没有饮完。随着年岁渐长,你会发现你的话越来越少,而能够与你相谈畅饮的人更是可遇不可求。这是成长的代价,因心里有着层层护城墙,不会轻易任谁靠近窥视。
是凌晨一点钟,二人驾车奔至海边,酒驾的后果心知肚明依旧一往无前。这是人的性格缺陷,有时候,并知道是错,还要错得彻底,且不愿意承认与面对。但也并非每一个人都有承担错误的勇气与魄力。
下车,我站在车边簇起眉头,低头看着脚上十公分的MIUMIU单鞋,不知道怎样下去沙滩。
他只看了我一眼,便蹲在我面前说,来,我背你。
低头伏在他背上的时候,我闻到熟悉的味道,是BALGARI的香水。呵,似是故人来。
后来,一起吃饭喝酒的次数渐渐多起来,有时候会去酒吧,有时候会去唱歌。二人酒量相当,棋逢对手般,但从未醉过,稍有脑子的成年人都懂得什么叫做见好就收。
每次聚会,来接我之前都会通知我大概还有多长时间到达,好让我化妆更衣。在抵达前又会告知一次,还有几分钟到达车库,你可以准备下楼了。
渐渐熟稔,他也渐渐知晓了我百分之六十的喜好,但是看不穿我百分之百十的憎恶。是为遗憾。
有些人,只能偶尔面对,但不能时时相处,因为总有距离,是为不可逾越的距离,就算努力,也是枉然。
我对任何人与事都缺乏好奇心,有些事,不说不问,相反会成为一种默契。
P小姐是我的朋友,我们认识数年,虽然很少聚在一起。
某日,J先生从澳门下班回来,打电话给我时声线里似充满了无限的疲惫与失落,我没有问他发生了什么。
他说想喝点酒,我回应没有问题。
P小姐刚从柬埔寨回来,很久未见面,正好打电话来,我没有想太多,便约了一起。
换了一间安静的酒吧,坐在室外,只看了两支红酒,配以西班牙小食。
这一次,J先生从始至终都没有说多少话,很沉默的样子。但是期间,说起微信这回事时,P小姐便加了他。
后来,P小姐向我问起他,我说,是一个很好的人,风度与气质并存,举止彬彬有礼,品味与喜好都在实力之上。你知道,在现如今,遇到这样的朋友犹如中彩票般。
那晚,我与J先生送P小姐回家之后,开车返途中,我问他,是不是发生什么事情了。他边开车边扭头看了我一眼,沉默数秒之后轻轻拍了一下我的手背说,没什么,别担心。
他这么说,我便没有再问。可见,他并无将伤痕示人的习惯。而我,亦无揭人伤疤的嗜好。
我们同住一个社区,车子驶至车库时,下车在泳池边散步,手表上的时针刚好指向凌晨两点钟。
再之后的聚餐或者其他活动,P小姐便参与一起。
一日,她说,J先生人真不错,无论各个方面都让她倍增好感。
我没有说什么。
对于我来说,只是在同一个人身上遇到熟悉的味道,却与故人并无可相提并论的可能性。也可以将其视作一局牌,无论谁赢谁输,对于我来说,到最后都可以直至Game Over。我们谁都没有能力将对方据为己有,这都非双方本意。
我对P小姐说,你若喜欢,便去争取吧。
她反问我,你不介意?真的不介意?
我想,但凡熟悉我的人都会知道我的回答:不介意!
P小姐一向不胜酒力,也不喜欢夜间一切活动,她的作息不似我总颠倒日夜。而我的作息时间却几乎与J先生无差别,睡到太阳升起,凌晨或许依旧在饮酒。这样的生活,对于不会打牌不会喝酒的P小姐来说,真真不是一件易事。却也一直坚持到最后,有时候,唱完歌会去吃宵夜,每每总是凌晨,街道上却是十分的热闹。不似北方,萧瑟而寂寥,即使走在街上,尚需要裹紧大衣。这也是我越来越不喜欢北方的原因之一。
再后来,我说,先送我回家吧。
J先生便每每总是先送我至车库,而后再送P小姐回家。
与女友聊起此事,她骂我,你个蠢货。
我不是蠢,我只是觉得无趣,心里的感情在很早之前早已经被透支。现在残余下来的不过是寂寞。
既然是打发寂寞,并不是非他不可。
凡事不可勉强,这是我一贯的心性。
大概是因为之前见过太多的繁华与热闹,甚至是情爱与包容,因此在之后的岁月再也不肯轻易被打动或者是轻易捧出自己的心。
很久很久后的一个午夜,又是一场聚会,结束后,我早已经到家。躺在床上的时候,P小姐打电话来说,J先生送她回去的时候,在最后问,你不邀请我去你家坐坐吗?
彼时是凌晨一点多钟,她说她当时几乎是鼓足全身的力气才轻轻说出那一句似拒绝又非拒绝的话,下次吧。
我在电话里呵呵笑着,不知道该说什么。
最后的最后,我听到自己说,如若有一天你们在一起了,那么一定要请我吃饭。
有些话,也许是真的。
有些话,也许是故意讲给我听。
我并非傻瓜,也非眼盲。
出行数日,走的那一日,接到J先生的微信,他说,你不在,没意思,我也出去数日好了。
我没有回复。或者说,不知道该回复什么。
在杭州的第二日凌晨四点,接到J先生的电话,他喝了很多酒,我在他的声音里辨出许些醉意,我说,你喝多了,早些睡吧。他说,我是喝了很多酒,现在很想抱抱你。
我干笑两声,不知道怎样回答。聊了三四分钟便挂了线。
他晚我一日返粤。
次日,我在练瑜伽的时候,他打电话来,晚上一起吃饭。
吃饭的地方在珠澳部队的侧旁,不错的一间酒家,而我就住在这附近,却一直不知,可见我目光是如何的短浅,看到的只是眼前的,并无长远可言。
在餐桌上,他有细心的帮我洗碗碟,熟悉的经理进来招呼时看到坐在他身侧的我,喊嫂子。我欲澄清的时候,却看到他似笑非笑的眉目。
四个人,P小姐说这几日肚子疼不舒服不参加了。
开了一支波尔多的红酒,我很清楚他是为了迁就我,我不喜欢喝啤酒,他一早便知。
饭后,一同去酒吧,P小姐这个时候打电话来问我们在哪里,说她一个人在家呆着无聊想唱歌。
又换了场地去唱歌,这一次,P小姐直接打给他,问他具体位置。
我听着他坐在我身侧耐心的讲电话。
一句话都没有说,却忽然失了兴致,原来我也是这般小气的人,并非有自己想象中那么大度。
不多时,她便到了,坐在我与J先生的中间,我靠近她身侧说,等一下我还有事要先走,你们要玩得开心点。
给女友发了一条微信,令她打电话给我,她照做。
接起女友电话的同时,我起身拎着手袋推门离去,并未对任何人说再见。
回家后,他不停打电话发微信过来。
没有接听,我只回复一句我不开心先行离开。
他是太过聪明的人,怎会不知我意指什么呢。
是凌晨三点,他回来,兴许是在车库,让我下楼。
自车库驶出来时,是下过雨的地面,微湿,地面上铺满了白色的花瓣,显然是被雨滴打落,有惨白寂寥的美感。
他见我不吭声,说,是你自己要走,是你每次都同意她来,现在你自己又不开心。
我扭头直视他的双眼十分冷漠的说,我没有不开心,我很开心,我的不开心与这些都无关。
我想,在很多时候,我的性格上与他有着数分的相似,即使有心魔,也绝不会轻易袒露。自我的防备胜过所有的一切欲拒还迎。
他自始至终都没有看到我疏离淡漠的气息下潜伏着一种叫做隐忍的东西。
时而冰冷时而温和,却始终对任何人与任何事都保持着不远不近的距离,我并不能够像P小姐那样肆无忌惮,或者是主动。
他曾在我心情失落的时候,陪我喝酒至天光微亮。
他曾赤足背着我走过漫漫沙滩,也曾将他的肩膀借与我短暂依靠。
也曾在桥头拥抱过我。
但我并未曾因为这些种种便将他当做是我要寻觅的良人。
这些字写起来仿佛是老太太的裹脚布一样,实在无聊而不怎么样。但我还是要写下去,因为到目前尚未写出我真正想要说的。我甚至在此刻想,我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变得这般啰嗦。
最后一次聚会。
为什么说是最后一次,是因为我自己内心的笃定,我将其视作是最后一次,结束后,内心暗暗用力说,永不再趟这浑水了,不爱与不说将是我日后每天需要坚持的瑜伽,善待自己,过健康的日子,且不可再酗酒。
吃饭的时候,我们四人刚坐定,P小姐打电话来,是直接打给他的,问我们在哪里。他详细告知。
我坐在另一人旁侧,故意在与他之间留了一个座位,他凝视我数秒后摇了摇头,然后又坐来我身侧。
一顿饭吃下来,我没有吃出任何味道,或许,我的心本就不在这里了。
饭后换去一间小酒吧玩牌,我虽知P小姐不胜酒力,但并不知道她两杯啤酒下去便会犯晕。
她说,我先回去了,你们继续玩吧。然后,她的目光落在他的身上。
看到他没有表情,她不悦的起身拎包离去。
我问,你为什么不去送她?你不是很喜欢送她回家回去吗?你不是很想去她家里坐坐嘛?
蓦然,我看到他眸子里的怒意与烦躁。便也不再做声。
我从未对任何人提及,或许是我的内心真的已经开始苍老,不再苛求那些激情与喧哗,更多的是开始渴望能够遇见一些长久而深刻的情意。这并不单单指爱情。
过去所追求过的,无不付出过一定代价,虽有所得,却也同时伴有失去与疼痛,我并无勇气将之前走过的路再重新走一遍。
倘若只是游戏,需要足够的杀伐决断才可以不至于输。而我火候尚不够。
也可以说,我荒废不起,三十岁的女人,并没有太多的旧江山可以收拾,这是与二十岁时的区别。
我并无失去什么,但还是感到了清晰的落寞。
他在送我回来的时候,我挥手对他说再见。他并无感觉不妥,而我往日只说拜拜。再见,对我来说一直都是再也不见。
我最初识得P小姐时,最赏识的便是她的聪慧。
所以,她在最初的最初不会看不出我与他的暧昧。
我最初识得J先生时,最赏识的便是他的风度。他主动送她回家是真,提议上楼坐坐的事情我尚无依据可论证,虽然他给我的解释是因为她是我的朋友才送她回家,可是我并非眼瞎。
或许,我在此时,是同时失去了两个人也未可知。
我的心里,这一场雪崩,终于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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